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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复工防控指南

食堂复工防控指南


  鉴于“新冠肺炎”防控最新形势,为进一步抓好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根据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结合路桥实际,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须落实下列工作措施:

食堂复工防控指南

恢复供餐前的准备措施

1、对就餐场所、操作场所、设施设备等所有场所和设施,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

2、严格排查所有从业人员,按规定需居家观察的员工不得上岗;有感冒、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

3、配备足够消毒液、工作衣帽、防护口罩、手套、体温枪等防疫物资。

4、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网络培训。

恢复供餐后的操作规范

 

PART I

从业人员的规范

1、单位食堂启用前,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调查,严禁有感冒、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员工上岗,严禁按规定需居家观察的员工上岗;从业人员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2、所有从业人员每餐上岗前须检测体温,实施健康状况动态管理。

3、上岗全程着工作衣帽、佩戴防护口罩和手套,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和消毒。

4、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尽量使用带盖垃圾桶。

5、所有进餐厅人员须检测体温、佩戴口罩。

6、科学合理安排就餐形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可实行分散式、错时式就餐,鼓励自带餐具打包。

 

PART II

经营场所环境的规范

1、每天操作前或加工后所有场所都要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和保洁,保持良好通风条件。

2、餐具、饮具、公用器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保洁到位;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

3、尽可能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或提供消毒纸巾,有条件的食堂可把水龙头改为非接触式水龙头,避免接触。

4、对于人员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增加消毒频次。

5、餐厨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PART III

食品加工过程的规范

1、严禁经营野生动物,严禁在食堂内宰杀活禽。

2、严禁供应生冷菜品,所有食材必须烧熟煮透,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 70℃。

3、食材加工烹饪,要突出规范操作,加工过程注意避免生熟混放。

4、对每餐的食材原料、成品分别进行留样,留样量不少于 125克,留样时间 48 小时,并做好相应记录。

 

PART IV

服务过程的规范

1、在用餐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防护知识海报,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进食堂就餐人员需配合和注意事项。

2、可增加打包外卖服务窗口。

3、可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建议分时段错峰就餐。

4、减少桌椅摆放数量,就餐者之间的距离最好间隔1米以上。

5、平日给就餐人员提供预包装食品的经营单位,应停止供应到疫情结束。

6、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PART V

设施设备管理的规范

1、空调的使用。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停用中央空调。要使用其他空调的,按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要求做好空调的清洁消毒等措施。

2、电梯的使用。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应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并避免交谈。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在电梯轿箱内放置纸巾以保护手指等措施。

3、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和清洁卫生。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再进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加大检查力度,做到先进先出,适量存储。

 

  PART VI

采购进货的规范

1、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

2、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材料。

3、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4、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5、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票”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6、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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