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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山镇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市山镇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市山镇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市山镇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进行换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章程条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039号)、《抚州市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县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不断开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换届工作始终;广泛发动群众,扩大有序政治参与,保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换届在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范围健康有序进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明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三)时间安排。原则上2021131日前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331日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健全团组织、妇女组织等配套组织。

二、方法步骤

(一)选举准备阶段(202012月至202118日)

1.组建工作机构。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镇“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换届办”)。各村要依法推选换届选举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举工作。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换届选举工作机制,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全面调查摸底。全面落实乡镇领导成员包村联户制度,组织换届选举领导(指导)小组,采取个别访谈、实地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逐一摸排,做到清楚基本情况、班子运行情况、党员队伍现状、后备力量情况、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换届不利因素、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等,特别要针对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风险制定预案。换届选举领导(指导)小组要对“两委”成员特别是书记、主任是否有换届合适人选,提前分析研判,做到心中有数。换届选举领导(指导)小组要督促各村仔细摸排35周岁以下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合适人选和女性合适人选,确保“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35周岁以下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该两种情况下没有换届合适人选的,要进一步“下深水”,定向寻找合适人选;要将掌握的合适人选报“换届办”审定。对看准的合适人选,各村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办法,通过登门拜访、座谈联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动员他们积极参选。调查摸底工作于2021110日前全面完成。

3.准确分析研判。镇党委重点研判换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研究。同时将对落实换届政策和结构性要求情况,特别是不能落实年龄学历要求、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无法实现“一肩挑”等情况,形成专项说明逐级省市县“换届办”。

4.开展集中整顿。坚持先整顿再换届,我镇将以党组织软弱涣散的为重点,对每个的选情进行分析研判,“一一策”集中整顿,及时化解各类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隐患。选情特别复杂的,我镇将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后,暂缓换届,同时由县委、县政府派驻工作组进行整顿,整顿完成后再进行换届。

5.制定工作方案我镇将据集中排查和分析研判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策要求、程序步骤、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等。换届选举领导(指导)小组和要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有序推进。

6.做好离任审计。按照先审计后换届原则,正式选举前,我镇党委将配合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对现任“两委”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审计结果公之于众,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未进行审计的,不得开展选举阶段的工作,届满审计工作于202111日前全面完成。

7.加强教育引导。换届选举领导(指导)小组和各村要在党员群众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换届政策法规、党员公民义务权利教育,引导依法依规、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换届选举领导(指导)小组要与所有现任“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两委”正职由乡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重点做好不再提名人选、转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带头支持换届选举,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维护换届良好风气。

8.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县“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后,我镇将202115日前召开“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9.加强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再换届,举办换届选举业务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条例以及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操作程序、工作要求等,提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镇“换届办”要对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负责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两委”干部等进行全员培训,确保换届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政策要求。各要在党员群众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换届政策法规、党员公民义务权利教育,引导依法依规、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培训工作于2021110日前全面完成。

10.落实选举工作经费。我镇将根据“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需要,足额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对经济困难的村委会将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统一印制好选举工作手册、选举操作规程、宣传提纲、当选证书、选民证等。

(二)依法依规选举阶段(202119日至331日)

1.党组织的换届选举(2021131日前)

一般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

1)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党组织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组织对新一届委员会委员进行全额推荐,并根据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5(比如3个支委委员要不少于5人,5个支委委员要不少于7人,等等),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必要时,镇党委直接提名。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工作在113日前完成。

2)进行资格联审。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镇党委负责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初审,县委组织部、民政局会同纪委监委、政法、统战、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扶贫、农业农村、住建、卫健、城管等部门负责进行资格联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初审必须严格坚持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相关审查部门及相关审查责任人须高度负责,所有审查材料要分管领导、经办人签字,审查单位盖章,留存备查。对因审查不认真、失职失责造成不符合条件人选进入“两委”班子的,要倒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组织考察。对通过联审的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步骤程序进行考察,其中,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县级组织部门联合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成员单位、镇党委组织实施考察,其他人选由镇党委负责考察。考察结果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连同资格审查情况,提交县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党组织根据审议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并在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党组织向镇党委上报确定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作出批复。

5)党员大会选举。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同步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镇党委批准,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党员因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6)选举结果报批。选举工作结束后,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要向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镇党委及时批复选举情况报告。

2.依法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21日至325日)

镇党委和党组织要发挥领导作用,确保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2021210日前)。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确保法定环节一个不少,规定程序一步不漏。要依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一般不少5人,以奇数为宜,其成员要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同时精心选配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好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选举委员会或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时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

2)依法做好选民登记(2021210日前)。采取村民到登记站主动登记和登记员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做好选民登记,尤其是对人户分离的情形,要认真细致做好筛查,确保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严防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违法参加换届选举。外出村民明确表示不参加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或在规定期限内逾期未作出书面表示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不列入本届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名单;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予以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和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3)依法提名确定候选人(34日前完成“海选”,310日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张榜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职数,分别拟定候选人名额。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采取“海选”方式产生,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可由选民填写提名票、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居民小组会议提名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依照《民法典》规定,落实好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近亲属回避制度;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后,按、乡镇、县级联审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并由乡镇党委进行考察,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按规定程序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分不同职务、按照姓氏笔画顺序张榜公布。

4)依法组织投票选举(315325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提前三日公布选举投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方法。精心组织好正式选举,召开选举大会实行集中投票,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使用流动票箱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全面设立秘密写票处,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规范委托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投票结束后,要将所有票箱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当众开箱验票,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另选他人当选的,只公布得票情况。

3.同步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2021331日前)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则上由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4.加强配套组织建设(2021331日前)

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加强团组织、妇女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提倡“两委”中年轻干部兼任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两委”中的女性成员兼任妇联主席。按照有关规定推选村民代表,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推选产生村民小组长、村妇女小组长、村民理事会成员,配强村民兵组织负责人。

村民小组长一般由党小组长兼任,党员担任村民小组长比例要有明显提高。推行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网格长、村民理事会理事长“四长合一”。

(三)选举后续工作阶段(2021630日前)

1.有序完成班子交接。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换届选举领导(指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两委”新老班子做好交接工作。上一届“两委”应当在10日内将公章、文档、“三资”等移交给新一届“两委”。移交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依法依规处理。移交完成后,村委会要进行成员分工,尽快顺利开展工作,保证村级事务正常运转。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妥善保管。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于2021410日前全面完成。

2.做好思想疏导。要关心爱护离岗离职的干部,耐心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顺心气、打开心结,支持新班子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思想疏导工作于2021410前全面完成。

3.开展岗前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级组织、民政、农业农村、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镇党委,对村级相关组织成员分期分批开展岗前培训,其中党组织书记、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参加1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岗前培训工作于20216月底前全面完成。

4.搞好换届总结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党委将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2021430日前报送县委、县政府和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在2021420日前做好换届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5.建立完善相关机制。指导新一届“两委”班子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任期目标,完善和落实党组织委员会议、村民委员会议、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理事会、民主协商等制度。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制定完善村办公司制度,规范村级集体经济运行管理监督、全面落实干部值班、坐班制度,加强对干部考核管理。明确“两委”成员分工,按规定确定人选担任村民兵连长、妇女主任等。加强村后备干部队伍,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把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退役军人、返乡创业青年等纳入村“两委”后备干部管理。建立健全关心关爱干部的政策措施,按规定落实报酬待遇,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工作于2021430前基本完成。

6.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城乡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结合“两委”换届,进一步优化完善村、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农村一般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合理划设网格;以网格为基本单元,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设置功能性党支部或划设党小组,在农村形成“行政村党组织-网格(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的三级村党组织体系,进一步把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从村一级延伸拓展到村民小组一级,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提升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城乡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工作于2021630前基本完成。

三、需重点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一)严把人选政治标准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两委”班子。要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落实“十不选”要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两委”换届候选人:①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②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③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④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近3年目标考核连续排名倒数3位的村;⑤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⑥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⑦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⑧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⑨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⑩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两委”候选人的具体条件,对照“十不选”细化具体情形,指导写入选举办法,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

全面落实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对党组织书记换届候选人,要结合“十不选”情形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组字〔202018号)中明确的人选条件,严格把关。对现任“两委”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坚持高线标准,坚决把不适应不符合的调整下去;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处理尚在所受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高于其原任职务提名;对适用容错纠错情形的,在换届提名过程中,由县委研判决定,作出决定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二)突出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

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备团结带领农村党员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素质。要通过换届,实现党组织书记队伍“两升一降”目标,即党组织书记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例提高到30%、致富能手比例提升10%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降低47。对个别超过60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111日,下同)、身体状况良好、表现优秀的党组织书记,由镇党委报县委组织部研究,经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可继续留任。对本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不能降格以求,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鼓励符合条件、有担任党组织书记意愿的驻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任职。

(三)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

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党中央的一项明确要求,是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在农村基层落实落地的重要制度设计。换届中,要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简称“一肩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四)大力优化班子结构

1、明确职数要求。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控制“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总数一般37“一肩挑”的可设党组织副书记。全面推行“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占比要有明显提高。党的支部委员会和总支委员会设纪检委员,村党的委员会设纪委书记。各定工干部职数,原则上1000人以下的村,定工干部职数为3-4人,1000-2000人的村,定工干部职数为4-5人,2000人以上的村,不能超过6人,超过6人的要说明情况。

2、明确年龄文化要求。注重“两委”成员的年轻化和知识化,原则上男60周岁(196111日前出生)以上、女55周岁(196611日前出生)以上的人不再提名为党组织书记、主任初步候选人。新进“两委”班子的,注重选拔45岁以下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原则上每个“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35周岁以下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原则上新提名为书记、村委主任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两委”副职,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换届选举结束后的届中期间,新进“两委”班子的人员,事后需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3、明确性别要求。积极动员女性参加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力争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和女性正职比例高于上届。

4、明确回避要求。实行“两委”成员提名人选近亲属回避制度,提名人选之间具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5明确专职专选要求。为优化“两委”成员结构,镇党委35岁以下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女性成员以及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党建宣传员等岗位,采取“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的办法,确保“选得准、选得好”。

(五)积极拓宽人选来源渠道

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同时,打破职业、身份、地域界限,统筹各方面人才资源,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中选拔一批;从优秀退役军人、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一村一名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中选拔一批;从村医村教、农村“法律明白人”、社会工作者中选拔一批;从本在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一批。注重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复工复产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选拔进“两委”班子。结合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大力推进“引才回村”行动,对优秀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摸清情况、主动对接,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采取登门拜访、座谈联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动员他们积极参选,为选拔村“两委”干部注入源头活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通过选派、选举方式进入“两委”班子任职的,不能同时领取定工干部工资报酬;2020年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因户籍关系等原因不能参加所在村的“两委”换届选举的,要继续做好聘用工作,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优先考虑进入村“两委”成员。重视选拔优秀退役军人依法依规进入村“两委”班子,特别是重视选拔优秀党员退役军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提高村党组织书记中优秀党员退役军人比例。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广泛开展换届纪律教育,使党员群众普遍知晓换届纪律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纪律教育,做到乡镇和党组织书记签订换届纪律责任书、候选人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换届工作人员签订换届纪律保证书“三个100%”。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凡经查实的,是候选人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一律宣布当选无效,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加强全程监督。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继续全面推行换届选举“三项承诺”制度和选风选纪群众监督员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信箱等,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

(三)强化风险防范。要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把困难估计足、隐患排查清、风险防控好。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选情复杂、信访矛盾突出的要派驻工作组实地指导,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防止出现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等问题,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及时处理有关负面舆情,防止炒作换届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换届工作有关信息由各级“换届办”负责统一发布。各要针对疫情防控形势,督促指导换届选举期间,继续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这次换届,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夺取全面胜利的背景下进行,处在“两个大局”交织、“两个一百年”交汇、“两个五年规划”交接的关键时期,是“两委”任期由3年改成5年、集中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的首次换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领和指导“两委”换届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换届的全过程、各方面,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围绕推动全面脱贫与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

(二)压实领导责任。换届选举领导(指导)小组要加强对“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县委履行全县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责任,县委书记全面负责换届选举的领导和组织工作。镇党委负直接责任,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党组织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地方,要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三)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镇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人大常委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开展监督,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政法、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狠抓选风选纪,查处拉票贿选,打击黑恶势力,维护选举秩序和社会稳定;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政策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测引导;财政部门要落实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经费;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卫健、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驻村第一书记要积极协助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四)加强工作指导。换届选举领导(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督促指导,紧扣换届关键节点,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加强选情分析研判,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设立级指导组,组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及包村干部组成,会同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工作人员参与换届督导工作。指导组要下到各村进行督导,重点是按照换届选举的操作程序等相关要求,审查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指导业务培训,调查处理换届选举有关信访件,检查验收各村换届选举工作,督查换届选举政策法规、操作流程是否落实到位,不到位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建立上下通畅、反应及时的换届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换届工作动态。建立换届工作联系指导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包干一个。对以往换届问题较多、出现重大恶性事件,或此次换届过程中可能问题较多的,由镇党委书记带头联系、密切关注,“换届办”要分别重点督促指导。对换届重点难点,镇党委书记带头联系、全程指导,级“换届办”直接督促指导,抓实整顿工作,评估好换届选举时机,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镇、村两级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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