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简历谷 >

职场 >工作方案 >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以防洪减灾为出发点,做到主动、科学地防御洪水,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等级的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防御方案、对策、措施,为各级防汛部门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提供依据,使防洪抗灾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序可循。
1.2工作原则
以防为主、全力抢险,依法防洪、科学抗洪,以人为本、民生至上,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军民联防、群专结合,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防洪规划》、《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实施细则》、《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水库防洪预案编制大纲》、《鄂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现状趋势
1.4.1基本情况概况
鄂州市位于湖北省东南,地理座标东径114030,—115005,,北纬30001,—30036,。东邻黄石市,西接武汉市,北与黄冈市隔江相望,南接咸宁市。我市东南丘陵起伏伴有低山,是幕埠山余脉的延伸地带,北部沿江属垄岗平原,中部湖泊星罗棋布,地势低洼,为水网湖区,西南濒临梁子湖,是低丘岗地。
市内最高点是汀祖境内的四峰山,海拔高程485.8米(吴淞高程—下同),最低处在梁子湖的梁子门,海拔高程11.7米。全市地形多样,地貌复杂,丘陵、垄岗、平原、滩地、湖泊兼而有之。主要有山地、丘陵、平原三大地形区。山地主要在东南、西南部,山丘起伏连绵,山地高程一般为200~300米,面积200多平方公里,约占全市总面积的13%。丘陵主要分布在燕矶、沙窝、新庙、太和、沼山等地,面积600多平方公里,约占全市总面积的42%。平原主要分布在滨江、滨湖地区,面积700多平方公里,约占全市总面积的45%。按海拔高程分30米以下占76.7%;30米—50米之间占13.9%;50米—120米占6.4%;120米以上仅占3.0%。
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1350mm,降雨日129天,降雨总量20.3亿m3。多年平均迳流深594mm,平均迳流系数0.44,迳流总量8.93亿m3。年降雨量在地区分配上,总趋势东南大于西北,南部太和、公友一带年均雨量1400毫米,西北葛店、华容一带,年均雨量仅1200毫米。降雨年际变化大,丰水年雨量20XX.3mm(1986年),变差率2.56倍。降雨量年内分配也不均,主要集中在4—7月。占全年的55.9%。
我市长江干堤下起花马湖泵站,与黄石市堤相接,上至武汉市,与武惠堤相连,桩号65+400—152+300,实有堤长66.7公里,其中:粑铺大堤长43.6公里,昌大大堤长23.1公里,长江干堤身一般为粉质粘土、砂壤土,堤基多为砂壤土或粉细砂层,堤顶高程29.1—30.44米。堤上有防汛哨所31座,沿堤有7乡镇、4街办,穿堤涵闸15座,穿堤电力排涝站4座。
我市主要湖泊有梁子湖、鸭儿湖、红莲湖、梧桐湖、三山湖、花马湖、洋澜湖、南迹湖等,较大的河港有长港、薛家沟、新河道等35条,总长429公里。全市现有涵闸169座(其中沿江涵闸15座),总排水流量2364秒立方米,电力排涝站205处,装机488台套,容量4.1万千瓦(不含樊口泵站),总排水能力236秒立方米;全市现有中小型水库35座(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7座,小二型27座),有效库容3923万立方米。全市现有千亩以上圩垸92处,内湖圩堤282公里,堤顶高程一般为20至23.5米,堤面宽3至6米,圩垸面积48万亩。
1.4.2历年洪涝灾害情况
我市是一个洪涝灾害频发的地区,从清代1644~1911年247年中,共发生水灾60次,平均4年发生一次。民国时期的38年中,出现过较大的水灾共8次,平均5年发生一次。建国后,我市虽然修建了大量的水利防洪工程,但由于生态平衡遭到破坏,洪涝灾害发生频率加快,平均5年一次洪涝灾害。如洪涝灾害的年份有1954年、1969年、1983年、1991年、1998年、1999年,尤其突出的是1954年和1998年,均为全流域性大洪水,给我市造成了极其惨重的洪涝灾害损失。
1998年,长江流域发生了流域性组合型大洪水,在鄂州历史上实属罕见,其暴雨强度大,汛情来势猛,洪峰次数多,高水位持续时间长,险情出现多。5~9月份,降雨量达 1362.7 mm,占全年的71.4%;其中7月21日至23日,我市城区3天共降雨量达427.9mm,整个7月份降雨量达777.9mm,月降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雨量超过了鄂州有记录以来的最高值。由于受长时间持续高水位的浸泡,长江大堤险象环生,整个汛期,全市长江干堤出现险情489处,重点险情100多处,全市5大湖泊超起排水位2米以上,35座水库溢洪,141个内湖围垸漫溃。据统计,全市受灾人口100万人,成灾40万人,15万人被洪水围困,部分城区受渍,整个花湖经济开发区沦为水乡泽国,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50万亩,成灾面积20万亩,绝收面积5万亩,23000多间房屋受淹,因灾死亡27人,共造成经济损失10亿元
1.4.3发生洪涝灾害的主要特点
一是灾害经济损失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受堤防保护的人口不断增加,各行各业高速发展,淹一次其经济、政治损失越来越严重。
二是暴雨形成外洪内涝,背腹受敌的严峻形势。长江发生大洪水一般在5~8月份,同时也是鄂州多雨季节,暴雨、大暴雨多发生期间。因此, 外江发生大洪水的时候,内湖湖区伴随发生了内涝灾害。外江水位居高,又直接影响内湖渍水的自排和提排,如1998年,因外江水位高,洋澜湖泵站、花马湖泵站因超驼峰,被迫停机,部分城区受渍,整个花马湖流域周边6万亩圩垸和花湖经济开发区全部受淹。
三是洪灾发生时空频率逐年增大。1912年至1948年37年间,共发生较大洪水8次,平均4.6年一次。从1949年到建国50周年,共发大洪水10次,平均5年发生一次,且发生洪水的强度高于以前。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江洪水和本市境内或本流域由于遭遇强降雨天气过程,导致境内主要河流洪水泛滥、山洪暴发、水库堤防出现严重险情或失事等,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的洪涝灾害及洪灾应急工作。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应急组织机构
鄂州市防汛除涝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鄂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是重大洪涝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市水利局、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水产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局、鄂州日报社、市监察局、市农机办、市樊口泵站、市防汛办、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市樊口水文站。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nbs

p;

&n

bsp;&nbs

p;

&n

bsp;
2.1.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1、对全市防汛、抗洪和应急处置工作负总责。
2、对应急防洪救灾队伍及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必要时,直接深入一线指挥防洪减灾工作。
3、对应急处置中难以解决的问题或按规定需报告的事项,及时向上级报告。
4、统一协调鄂州军分区、市武警部队参与抗洪救灾。
指挥长、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职责
指挥长:负责全市防洪和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组织指挥全市防洪和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室主任:负责市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防洪抗灾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向上申报,协调安排防洪工程建设、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抢险储备的资金器材。
市经委:负责协调防汛防洪、排涝的供发电负荷。负责本系统工矿企业的防洪保安、抢险救灾工作,协调防洪救灾与企业生产的矛盾。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偷窃防汛救灾物资、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洪救灾的治安保卫工作和防汛网络安全工作。协助防汛部门做好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工作。紧急防汛期间,根据需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洪灾后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做好山洪灾害易发区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及时做好灾情统计,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搞好灾情发布、上报的协调。
市财政局:负责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防洪保安资金征集。协同市防指和市水利局申报、筹集防汛和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资金,对市防指提出的防汛防洪经费分配方案,经协商后及时下拨,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城镇和工矿企业非农业建设新征占用土地单位防洪保安资金的收缴工作。协助水利部门做好工程保护范围权属的确定工作。负责依法优先办理防汛抗洪排涝征地手续,保证抢险用地。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和治理,及时做好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诱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的预测、监测和预防工作。收集并上报有关资料及灾害情况,制定防御方案,落实防御措施。
市建委:协助水利部门做好城市(镇)的防洪排涝规划和防洪工程建设;全面掌握山洪灾害易发地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严格对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归口工程项目的审批。
市交通局: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为防汛抢险优先组织和提供交通运输工具,保障防汛抢险运输畅通。
市水利局、市防汛办:负责防汛的日常工作,做好防洪、抢险、排涝、防洪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雨情、水情、工情及险情的收集和洪水预报预测和水库调度及各类水库的安全度汛工作;指导参与重大险情的抢护和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洪涝灾害的情况收集与综合;负责洪涝灾害的防御、监测工作。
市农业局:掌握农业洪涝灾害受灾情况,负责洪涝灾害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本系统的防洪安全。
市林业局:负责防汛抢险木材的调运,组织紧急抢险时的林木砍伐和伐后补助工作,组织做好林区的防汛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和药品供应工作。
市水产局:负责渔民受灾情况的调查了解,灾害后渔民救灾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

组织灾区粮食供应。制定和落实储粮的防洪、安全转移方案。组织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麻袋和编织袋。
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负责协调石油供应工作。组织灾区相关物资储备供应。
市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局、鄂州日报社: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及重大灾情资料的收集工作。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命令,及时发布防汛信息、汛情公告和预警信号。
市农机办:负责防汛抗灾机具设施的供应管理、抗灾农用油料的储备与供应。
市供电公司:负责保证防汛抢险、排涝、防洪、救灾的电力高度,督促落实有关防汛抢险用电的优惠政策。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组织研究诱发山洪气象灾害发生发展的规律,及时做好强降雨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工作;负责提供实时雨量和天气形势分析资料。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洪涝灾害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对工作中的重大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处。
鄂州军分区及武装警察部队:根据汛情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防洪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汛措施的任务。
樊口泵站:负责梁子湖(含鸭儿湖、三山湖)流域排涝工作。
樊口水文站:负责实时雨情、水情收集,水文形势分析和洪水的预报预测工作。
应急常设机构与职责
鄂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常设机构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指办),设于市水利局,在负责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范围的防汛抗旱工作的同时,还应担负防洪减灾应急处置工作,即: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洪救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
2、制定和组织实施各种防御洪水方案;
3、掌握汛期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搞好长短期洪水分析预报;必要时发布洪水预报、警报和汛情公报;
4、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市区、街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单位对洪灾预警、应急准备、处置及事后恢复和重建工作,以及有关防汛抗洪知识和应急人员队伍的培训
5、负责统计掌握洪涝灾害情况;
6、负责提出防汛抢险队伍、抢险劳力和技术力量的调配方案。
2.2组织体系
以洪灾发生的全过程为主线,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责任体系,根据不同级别的洪灾,应急响应的部门、人员各有不同。全市的防洪应急工作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区、街办要从物资准备、防洪组织、资金筹集、抢险救灾等方面,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
具体组织体系见图一、图二。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防汛信息包括气象信息、水文信息、水库信息、水情监测点信息等,气象信息的监测由鄂州市气象局组织完成,并可对3个区的气象信息在鄂州兴农网上实现共享,也可由市气象局提供的内部服务系统实现共享。水文站和雨量点的水文信息监测由樊口水文站和气象台组织完成,并利用湖北水文网等有关网站共享信息,完成对全市水文站点防汛信息的监测。市内中型水库、水情监测点的水情、雨情、工情状况,通过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数据,由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市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采用全省防汛抗旱信息系统广域网,利用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会商系统、实时工情信息采集传输系统、报表系统及电子邮件系统进行信息互访和报告。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气象局的气象信息、樊口水文站的水文信息和汛情分析、水情采集点信息、区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上报的汛情和灾情,综合分析、整理汇总,提出洪涝等级程度建议。 3.2预警预防行动
信息收集: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值班室,5-10月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收气象台、水文站、各中型水库、水情监测点等发送的水、雨、工情等信息,并及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信息处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收到信息后,进行分析处理,按工作流程进入应急准备和处置阶段。
进入预警期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防指成员单位应当依据预案的规定,及时采取防汛抗洪措施,具体如下:
3.2.1一般洪灾( IV级、蓝色)
(1)发布洪灾蓝色预警信号;
(2)做好汛情监测、预报工作;
(3)按防汛抗灾工作要求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准备,防洪预案、防汛物资、抢险队伍、责任制等都要落实到位;
(4)洪水及洪灾发生时,洪水均沿主河道排泄,对现有堤防和防洪设施均不造成较大威胁,防汛工作处于正常状态。防汛队伍和责任人要上堤上库查险排险,长江干堤上一线劳力3至10人/公里,内湖圩堤上3至4人/公里,主要险工险段要加强防守,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

)适时编制防汛简报和水雨工情简报。
3.2.2较重洪灾( III级、黄色)
在一般洪灾预警预防行动的基础上,还要采取如下措施:
(1)发布洪灾黄色预警信号;
(2)密切注视汛情和灾情变化,加强汛情监测和分析;
(3)洪水发生时,洪峰流量将达到河道安全泄量的极限值,沿河地势低洼地带的险情增加,灾情加大,水库水位将达到正常水位以上,抗洪抢险将处于紧张状态,长江干堤上二线劳力30至50人/公里,内湖圩堤上6至10人/公里,需加强防守、科学调度、运用水库拦蓄洪水,确保不垮一堤一库。
(4)及时通报汛情信息和抗洪情况;
(5)紧急调运有关防汛物资器材;
(6)召开防汛抗洪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7)适时编制防汛简报、报送洪灾报表和实时情况汇总材料。
3.2.3严重洪灾( II级、橙色)
在较重洪灾预警预防行动的基础上,还要采取如下措施:
(1)上报发布洪灾橙色预警信号;
(2)洪水发生时,河道超过安全泄量和保证水位,水库水位将超出设计洪水位。市防汛指挥部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要动员全市军民,全力以赴,确保中型水库和重点小一型水库、重要堤防和主要交通干线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将洪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及时通报汛情灾情及防汛抗洪情况;
(4)及时组织进行防汛抗洪工作会商,研究部署防汛救灾工作;
(5)落实防汛应急资金和防汛救灾物资;
(6)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做好会商情况的通报。
(7)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向省防指、省民政厅申请防汛经费和救灾经费支持。
3.2.4 特大洪灾( I级、红色)
在严重洪灾预警预防行动的基础上,还要采取如下措施:
(1)上报发布洪灾红色预警信号;
(2)洪水发生时,水库、堤防将接受超标准洪水的严峻考验阶段,工程将处于极度危险状态;洪水发生将远远超过现有河道的安全泄量。因此要动员全市军民、全力以赴确保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重要堤防、主要交通干线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将洪灾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3)加强会商,强化措施,搞好部门协调联动;
(4)启动水库防洪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水库下游低洼地带群众转移预案及各项应急防汛抗洪措施;
(5)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洪救灾工作;
(6)分析洪灾对经济社会的影响,随时通报汛情及灾情,市政府向省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向省防指、省民政厅申请特大防汛经费和救灾经费支持。
3.3预警支持系统
计划在鄂州市防汛抗旱网上利用GIS背景建立主要湖泊、河流、水库以及其它中型水利工程上游各时段雨量分布图、日降雨、等值线图、笼罩面积计算、各地区的降雨柱状图、时段雨量统计表、特征值计算历史最大降雨量及降雨分布信息、典型年份降雨情况,并开展长江、梁子湖、花马湖、鸭儿湖流域洪水预报和警报等。
建立鄂州水利信息网络。以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为依托,形成内部联接市水利局、水文水位站点、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重点水库,中型以上涵闸、泵站,对外联接市委、市政府、鄂州市军分区、市气象局,并与省防汛信息中心连接的水利信息网络,通过鄂州防汛抗旱网对外发布汛情、灾情等公众信息。
3.4预警级别的分类及发布
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大(I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IV级(蓝色):
(1)局部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50毫米;
(2)主要河系的干流超过警戒水位,即长江水位超过25.30米,梁子湖水位超过19.00米, 鸭儿湖、三山湖、花马湖、洋澜湖分别超过18.50米,但预计将不超过保证水位,且河堤无严重险情。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在1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含100间),500间以下。
III级(黄色):
(1)较大范围(全市)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低于20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2)主要湖泊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即长江水位超过25.30米,梁子湖水位超过20.50米, 鸭儿湖、三山湖、花马湖、洋澜湖均超过19.00米,但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河堤无严重险情。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1万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00间以上(含500间),1000间以下。
(5)市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部分区,并发出紧急警报。
II级(橙色):

(1)较大范围(全市)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低于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50毫米。
(2)主要湖泊水位控制站水位超保证水位,即长江水位超过28.20米,梁子湖水位超过21.36米, 鸭儿湖、三山湖、花马湖、洋澜湖均超过最高洪水位时,并预报还上涨。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在1万人以上(含1万人),5万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含1000间),1万间以下。
(5)中型小(一)型水库出现超设计水位洪水,出库流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严重危及沿线城镇安全。
I级(红色):
(1)较大范围(全市)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200毫米。
(2)主要河系的干流控制站水位超历史最高实测水位。
(3)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出现超校核水位洪水,严重威胁下游区级以上城镇安全。
(4)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在5万人以上(含5万人)。
(6)因灾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含1万间)。
一般洪涝(Ⅳ级预警)由各区人民政府和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和发布;较重洪涝(Ⅲ级预警)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和发布;严重洪涝(Ⅱ级预警)和特大洪涝(Ⅰ级预警)报上级机关确定和发布。
洪涝预警级别确定后,市人民政府向区人民政府发出紧急通知或明传电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各市区街办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出紧急通知或明传电报,同时通过鄂州日报、鄂州电视台等媒体迅速向社会发布相应的级别预警预报。
3.5预警警报的解除
当降雨量减小或停止,中型水利工程蓄水明显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汛情得到缓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分析后,宣布解除洪灾预警预报;已经宣布进入预警期的,宣布终止预警期。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洪灾应急预案的分级启动
洪灾级别确定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应的洪灾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审批内容见附表),启动高级预案时,低级预案同时启动。
洪灾信息处理程序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汛情动态,及时向市气象局、樊口水文站和各区街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气象、水文、中型水库雨水情、险工情、各地汛情及洪涝灾害等信息,按照洪灾出现的程度等级和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制度进行。在出现较为严重洪水灾害过程时,适时填报洪涝灾害统计报表,综合汇总材料,编制防汛简报,并向办公室主任、副指挥长和指挥长报告,向上报送的灾情报表和综合材料须副指挥长或指挥长审签后才能上报。
防洪减灾响应程序
发生Ⅳ级洪灾时:主要由各区响应。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主要应急响应,防汛队员上堤巡查,水利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险情处理,民政、卫生单位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灾民安置、卫生防疫治病等。同时,市防指要及时掌握情况,情况严重时,给予指导和协调。
发生Ⅲ级洪灾时:主要由市级响应。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水利工程险状,提出处置意见,部署抗洪抢险及应采取的紧急工程措施和重大险情抢护的物资器材及部队官兵调配时的应急措施,加强水库和各类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市防指视汛情不定期召集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究抗洪救灾对策,发布指示和命令。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业的防汛救灾工作;视汛情迅速增派人员分赴各自防汛责任区,指导、协助当地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严重时,向省应急机构请求指导和协调。
发生Ⅱ级洪灾时: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响应命令,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响应,服从省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做好各项抗洪减灾的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市防指随时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洪水发展态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实时调度。发布紧急通知,督促各地防汛指挥部门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市防指要派出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指导抗洪救灾工作。随时向省防指、市委、市政府通报情况。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全力以赴组织好本行业抗洪抢险工作。必要时由市防指发出动员令,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严阵以待,听候调遣。
发生Ⅰ级洪灾时:按照上级发布的响应命令,在省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做好各项防洪抗灾工作。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包括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全力抗洪救灾。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派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加强防守,科学调度,随时召开专项防汛会商会,处理解决当前抗洪救灾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随时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jianligu.com/zc/fangan/den87.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