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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学生个人实习计划

法学大学生个人实习计划


第一篇:法学专业实习计划

法学大学生个人实习计划

根据学校《西南政法大学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和《法学专业实习大纲》的教学计划安排,在本院专业实习改革的基础上,结合20XX、20XX年级学生(共354人)具体实际情况,拟进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式的实习,本科20XX、20XX级本科354名同学将全部参加此次专业实习。为确保本年级学生专业实习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计划。

一、实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专业实习,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学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缩短毕业后适应社会的时间,同时增强团队精神、劳动意识和事业心,加强组织纪律性,锻炼自己心理素质,学会在工作环境中与人交流沟通,养成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和亲自实践的习惯。实习期间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为撰写毕业论文做准备。

二、实习领导小组

为保证实习能够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学院成立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国际法学院院长张晓君、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宋渝玲、办公室主任黄伟、教学秘书申淼、20XX级辅导员亢婧、20XX级辅导员程刚强和相关实习指导教师。其中,由张晓君院长任组长,负责实习的整体协调工作;宋渝玲副书记任副组长,分别负责实习学生的动员组织管理工作和实习方案、实习成绩、实习指导教师等教务工作;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所带队学生实习的单位衔接、专业指导、实习监管、安全指导、成绩评定、材料收整和移送学院等工作;年级辅导员负责实习方案的起草、实习学生的组织和动员、实习成绩的统计、其他相关工作的辅助等工作;教学秘书负责实习工作的布置和统筹、实习成绩材料等的归档和报送等工作。

三、实习时间和组织形式

国际法学院本科20XX、20XX级实行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针,其中集中实习率达到20%。集中实习主要组织学生到学院和学校建立的实习基地实习,本次集中实习分布为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每个集中实习基地,安排专业教师带队。定期写实习简报(每半月一份)并寄回年级统一汇总,制作简报。为方便学生有时间为司法考试和考研做准备,拟将学生分批进行实习,分几个阶段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实习。集中实习,主要组织学生到学院所建立的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统一安排。为保证学生实习质量和安全,学生集中实习达15人以上者,学院指派教师带队,但一名带队教师所带学生一般不应超过50人。分散实习,主要是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确保实习安全和质量、接受学院和学校监管的实习方式。分散实习不派带队老师。

第一阶段: 20XX级学生实习时间为20XX年7月初——9月底,共80天;本科20XX级学生实习时间为20XX年7月初——8月底,共50天。

第二阶段:未参加第一阶段实习或者实习时间不足80天的20XX级学生需参加本阶段实习,时间为20XX年10月初——20XX年12月底,每位同学参加实习时间累计需达到80天;已参加第一阶段实习的本科20XX级学生仍需参加第二阶段实习,时间为2013年1月初——2月底,共30天,两个阶段实习时间需达到80天。

第三阶段:前两个阶段实习不合格的20XX级学生需参加本阶段20XX年7月初——9月底、10月初——20XX年12月底的实习,直到合格为止。

四、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等单位的法务部门。

五、实习纪律

(一)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社会安定秩序,保守国家机密。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学生实习的制度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不做违法乱纪的行为,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二)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实习单位管理,服从指导老师指导,虚心向业务部门的同志学习。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认真参加实习总结、考核和交流。遵守实习单位的上班作息时间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实习岗位或者提前结束实习。

(三)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在5天以内的由所在小组负责人、单位指导教师和年级辅导员批准和备案,5天以上需报年级辅导员和学院批准和备案,七天以上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和备案,未按程序请假者以旷课论处。病、事假累计超过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不假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者,按旷课论处,旷课累计超过3天,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新进行实习。

(四)不准占用实习时间进行与实习内容无关的活动。

(五)对违反实习纪律或有关规章制度的学生,实习小组组长、指导教师要及时进行教育,令其改正;对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者,必须立即停止其实习, 并报学校予以处理。

(六)要特别注意在实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七)实习期间不得未经实习单位同意在网上或其它通讯工具上发布实习单位有关信息。

六、实习成绩考评

(一)实习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日志,实习总结(报告)和单位鉴定(必须加盖实习单位公章),方可参加考核。

1.学生每天应撰写实习日志。

2.学生应定期向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指导老师上交实习简报。

3.实习结束时,学生应填写实习鉴定表,向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指导老师提交实习总结,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评定成绩,并盖实习单位公章后挂号寄回或密封后由学生带回年级辅导员汇总。

(二)专业实习考核成绩由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意见、学生实习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定。对于分两个阶段实习又不在同一个单位实习的学生,其两个阶段的实习鉴定表分别填写和评定成绩,该生最终实习成绩为两个阶段成绩的综合。经学院最终核定后的成绩即为有效的专业实习成绩。该成绩由年级辅导员统计造册报学院教学秘书,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阅后由教学秘书报学校教务处认可。

1.对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表现、工作作风、组织纪律、业务能力、实习报告等五个方面综合考查,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

2.成绩评定标准

优秀:实习态度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缺勤和违纪;工作积极主动、刻苦、勤奋,按照大纲很好地完成了实习内容;实际操作能力强,理论联系实际好;实习报告全面系统规范。

良好:实习态度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现象;工作积极主动,较好地完成了大纲要求的实习内容;有一定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习报告全面系统。

中等:实习态度基本端正,无违纪现象;完成了大纲要求的实习内容;有一定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习报告全面。

及格:实习态度基本端正,无违纪现象;基本完成了大纲要求的实习内容;完成了实习报告。

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1)无故缺勤,累计超过3天者;

(2)因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者;

(3)实习工作业务发生重大错误者;

(4)不服从组织安排,违法乱纪者;

(5)违背职业道德,徇私舞弊或收受他人财物者。

3.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须重修及格后方能毕业。

七、实习补贴费的使用

根据实习单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等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等次的实习费用的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可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八、实习优秀小组和个人的评比

实习结束后,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将对所有参加实习的小组和个人进行评比,评定优秀实习小组和个人,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实习小组和个人的评定,并予以表彰。


篇二:法学专业实习计划

一、实习的目的及要求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是对学生法学理论和技能进行基本培训的实践环节。学生通过实习把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同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巩固专业理论教学的效果,培养学生调查、研究、观察问题的能力,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毕业实习作为学生走向社会参加工作前的必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使学生接触社会、熟悉国情,使学生增强群众观念、组织观念和劳动观念,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从思想品德到专业知识得到全面培养锻炼,使之更能适应社会要求。

通过实习,使学生了解我国司法的实际情况,了解从事法律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结构,学会法律思维与工作方法,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增强运用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能。

二、实习时间

20XX年2月18日—20XX年4月11日(1—8周)

三、实习的组织领导

(一)系成立20XX届法学专业毕业实习领导小组

组 长: 刘鑫 郝先中

副组长:潘樾 陈兰

成 员:许庆祝 张小姣 唐自政 曹映来 汪海燕

(二)指导教师安排

法学教研室具有讲师或硕士以上的教师担任,原则上每10人配备1名指导教师。

四、实习方式

(一)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

(二)集中实习地点为学校和我系实习基地;

(三)分散实习需履行审批手续,学生填写《皖西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经家长同意,接收单位签署意见,系学生实习领导组批准。

五、实习内容

实习的单位一般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实习者应直接参与实习单位的办案工作,具体承办案件。由于实习单位的性质不同,实习的内容亦有所差别。

(一)在法院实习的主要内容

参与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具体包括:参与开庭审理、担任书记员出庭记录、制作法律文书、整理案卷材料等。

(二)在检察院实习的主要内容

1、参与公诉,包括公诉法律文书制作,公诉案件证据材料的核实,出庭参与公诉,公诉材料的整理等;

2、参与检察院管辖案件的侦查,包括对刑事侦查技术的了解,刑事强制措施的运用,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对证人的询问,调查笔录的制作等;

3、参与对司法工作的检察监督。

(三)在公安机关实习的主要内容

1、参与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

2、参与社会治安管理;

3、参与户政管理。

(四)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主要内容

1、参与刑事辩护,熟悉律师出庭辩护的工作内容,会见当事人,学习出庭辩护中的技巧,掌握辩护词的写作等;

2、参与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包括证据收集、代理词写作、代理技巧、质证技巧的掌握等;

3、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4、协助申诉和行政复议。

实习的具体课题及内容不作统一要求。但总的要求是在有限的实习期内尽可能的了解和接触各种类型的案件,熟悉和掌握各类法律性事务在办理过程中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每个实习生必须完整地参与办理完一个案件(案件类型不限)。

六:实习要求

(一)指导教师职责

1、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习实施计划,作好实习准备工作;

2、组织学生如期、安全地到实习单位报到,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落实安排好学生生活和工作情况。

3、定期检查和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关心学生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4、指导学生写好实习笔记,调研论文,实习总结,做好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二)实习生职责

1、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要求,根据有关安排、布置,切实有效的进入专业实习,必须达到规定的实习时数与质量标准,凡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合格的不予毕业。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习活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①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因故必须请假时,必须向指导老师请假,严格执行规定的实习作息时间,不履行请假手续和程序及假满不及时归队者,均以旷课论处。

② 虚心好学,做到三勤(口勤、手勤、腿勤)随时总结自己,提高实习成绩和实习效果。

③尊重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保证实习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④实习生要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共同提高。

3、根据实习安排,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岗位安排,主动积极地完成实习单位交付的各项实习任务。在实习期间,要注意调查研究,积累有关资料,了解基层管理工作方法及内部业务联系,及时予以总结,将感性认识提高到理论高度,以便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成绩评定

1、学生实习成绩分为五个等级:优秀(91-100分)、良好(81-90分)、中等(71-80分)、及格(60-70分)、不及格(59分以下)。其中,(1)实习期间是否遵守纪律,是否圆满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综合测评,占40%;(2)实习手册的填写,包括格式、字数、内容,占30%;(3)有典型案例材料收集的占10%(4)实习手册及时认真记录的,占10%;(5)是否按要求及时上交各类实习材料的,占10%。

2、对未能达到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实习期间请假,缺勤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1/3以上者,实习手册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的学生,作不及格处理。

八:实习动员和总结

1、做好实习动员工作。学生离校前,各班要召开实习动员会,向学生讲清本次实习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时间安排、规章制度、实习成绩的评定办法、实习手册的填写说明、实习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衣食住行安全教育等内容。

2、实习结束返校后,各组指导教师要组织本小组学生进行总结,并根据学生的综合实习成绩评出优秀实习生,名额控制在总实习人数的20%以内。

3、认真做好实习材料归档工作。存档材料包括:实习计划、实习生情况汇总表、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综合成绩评定表(由学校统一印制发放)、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业务能力评定表(由学校统一印制发放)、专业实习调研论文(实习生撰写)、实习日志(由学校统一印制发放)、优秀实习生登记表(由学校统一印制发放)、实习成绩汇总表、实习总结(由系实习领导小组撰写)。


篇三:法学专业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通过在实习基地的实地调研、咨询、参与案件处理、法院旁听、处理案卷等具体法律实务操作,培养学生初步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法律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对法律职业的感性认识;认识到自己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加深对课堂教学内容的理解,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激发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热情,为今后创造性地从事专业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通过虚心接受法学实务工作者的指导和帮助、诚心学习法学实务工作者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法律素质和法学修养。

二、实习内容

1、法院旁听;

2、担任助理书记员;

3、协助法官整理文件、案卷;

4、法律文书实习;

三、实习要求

1、通过实习,了解法院受理、审理案件的所有程序和法院工作的流程和步骤。

2、初步掌握和运用已学法学理论知识,学习文书档案管理的基础知识,培养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文书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速记能力、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和方法的能力等。

3、结合实习内容及课堂教学内容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实习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实习单位概况,实习岗位职责的内容,实习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效果分析以及对学院基础理论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实习报告要求材料真实,过程真实,文字写实。

四、实习纪律
  
实习期间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的实习安排。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尊重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其它工作人员。

3、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因故需要请假时,必须事先获得指导老师的准许;不履行请假手续及超过批准期限不归者,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论。

4、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不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散布不利于学校的言论,也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5、切实注意自身安全。

五、实习地点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六、组织领导

法学院成立专业实习领导小组:

组长:江合宁

副组长:包哲钰 史正保 张发德

指导老师:包哲钰 史正保 张桂芝 韩 东

七、成绩考核与评定

综合实习鉴定和实习报告两个方面最终,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评出实习成绩。


篇四:顶岗实习周记计划

一、毕业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学校本科教学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重要环节,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能力,同时也是为了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毕业实习是实现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过度阶段。因此,加强毕业实习工作,对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毕业实习安排

1.实习时间:

20XX年11月08日-20XX年01月14日

2.实习地点

公检法司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机构

3. 实习回执寄回时间:20XX年11月20日前寄出

4. 实习回执寄回地点(信封上注明实习回执)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路1号

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

张冀鹏 〈收〉

邮编:451191

请及时登陆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查询回执寄达情况,如无回执,毕业实习将认定为不合格。

5.实习要求

学生在毕业实习过程中应独自处理或参与处理一桩完整的案件。需完成以下两项中的任何一项任务。

(1)实习结束时应提交能够证明独自处理案件的证明文件(如:能体现由学生作为委托代理人、原告或被告的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

(2)实习结束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参与处理案件的证明文件,该类证明文件需包括:该案件的案情;诉讼请求(答辩);代理意见;法官判决;由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或相关法律机构出具的证明学生参与处理案件的证明,应写清参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详细评价。

6.实习报告内容

实习报告中实习经历部分应体现对实习中所处理案件的分析与思考。

7.实习报告格式(可参见网站首页毕业实习报告模版)

(1)计算机打印,A4纸

(2)单面固定行间距21pt行距,32行/页,34字/行打印,

(3)打印题目:黑体小二号字

打印正文:微软雅黑小四号字(英语用新罗马体12)

(4)页数用微软雅黑小五号字下方居中标明

(5)版面上空3.1cm,下空2.8cm,左空3.17cm,右空2.5cm

(6)最后留一空白页,装订不露钉。

三、毕业实习要求

1. 毕业生落实好实习单位后应将实习回执及时寄回学校。

2. 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3. 实习结束时完成毕业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字数不少于2000字。

4. 实习的证明文件不得弄虚作假;实习报告必须独立完成,严禁抄袭和由别人代替完成,违者按毕业实习不合格处理。

5. 毕业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人员在实习任务书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四、毕业实习纪律

1. 毕业实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毕业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遵守保密制度。

2. 毕业实习期间,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如遇到生病或有特殊事情必须向实习单位请假。

3. 毕业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毕业实习纪律,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应由学生本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违纪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发扬良好的精神风貌,维护学校的声誉,遵守各项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职业素养,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5. 毕业实习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法学系将组织指导教师不定期抽查毕业实习情况,如抽查两次均未在实习单位,且无正当理由,毕业实习认定为不合格。


篇五:顶岗实习周记计划

一、实习目的和任务

古人云: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意为:君子的修养要尽力使自己做到话语谨慎,做事行动敏捷。对于一个法科学生而言,这说明不仅要有精深的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还要有强硬的实践能力,才能适应目前激烈的社会竞争。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显人的时代风貌。毕业实习是大学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课,也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我的这次实习是从20XX年7月1日至8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法院领导交办的工作。在法官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工作的状态,对法院的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熟悉和体会。专业实习是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本科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技能,熟悉与掌握司法程序,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路径。在过去的三年里,通过课堂知识的学习,我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自己的法律思维,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识,对各法律部门的相关法律制度有较为全面的认识。而且通过两次第三学期的模拟法庭实践,对若干类诉讼案件的司法审判过程有了较为深入地体会。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学校是学校,社会是社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们最终是要走出校园,服务社会。此次第三学期学院安排我们20XX级法学本科生进行毕业实习,所以我选择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学习生活。

通过本次毕业实习,实现以下实习目标:⑴将在课堂上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今后的学习;⑵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⑶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⑷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想觉悟;⑸学会法院的工作运行流程,积累实务工作经验,为毕业后工作打下基础。

在明确实习目标的前提下,我结合法院和个人实际情况的制定了如下实习任务:⑴熟悉法院的各项管理制度;⑵熟悉与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相关的执业制度;⑶与法官和工作人员接触和沟通,虚心求教;⑷运用网络处理案卷档案,使其管理自动化;⑸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做好秘书工作;⑹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前后的准备工作,开庭时认真旁听;⑺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拓展视野。

二、实习内容及其具体工作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一)学会用好法院办公自动化软件。

随着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运用,法院也实现了办公的自动化,我国法院并且还建立了自己的内部网络。办案从头到尾都网络自动化了。一开始立案要输入电脑,建立电脑档案,其中也要若干次进行网络化信息处理,审判完了要把档案录入。如果执行也会转到执行,网络记审理时间,不会超期,否则就输入不了了。这都要求工作人员要有细心谨慎的做好各项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实习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内容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

(三)作调解、庭审、谈话笔录。

鉴于去年暑假的实习经历,这项工作对我而言并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笔录基本全部是电脑录入,对于没有学过速录的我来说还真的跟不上,所以明显的感觉到掌握速录技术的重要性。不过据此我也明白了,该法院大多数的书记员并非科班出身但却能够进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们所掌握的速录技术。

(四)送达开庭传票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所谓送达大多数情况下就是打电话把当事人叫到法院,然后将文件交给他们,告知他们权利义务,然后让他们填好送达回证就行了。当然也有当事人拒领的情况,如离婚的被告方拒不领取,最后只好由我跟主审法官给送到家里,但是送去之后当事人拒不签字,我们又好说歹说劝了半天才勉强把字签了。不过对于那件事,我一直觉得有点遗憾和愧疚。在现实中,即使当事人不领取相关文件,法院可以采用公告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还可以留置送达,所以这并不影响效力的发生。对于当事人来说,诉权是一种权利,但是在诉讼过程中的义务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说权利与义务总是像伴随而存在的。送达看似简单,但事实上与当事人打交道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很多时候还要考虑到当事人的情绪问题,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简单的工作。

(五)参与案件听审。

案件听审是本次实践中身份转变的机会,在从事其他工作时,我更多的是将自己当做法律工作人员对待,所以每件事上都会很谨慎出错。但是听审则不同,我将自己的身份换成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过程,而是以一种独立于当事人、审判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问题的合理性。摒弃合法性分析,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但事实上,司法审判过程中却是将法与理想相结合,将法与情相融合,最终达到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的化。本次听审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与所有权确认纠纷,这样让我对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有了新的更深的认识,所以听审过程的所见所闻与所想对我都有很大的影响,让我更现实更理性地去看待这个社会。

三、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一)沟通能力欠缺。

学生在校期间,面对的是相对单纯的同学间及师生间交往,学习的是抽象的法律概念及案例,法律概念及案例中的当事人均被抽象成为一个虚拟的符号。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案件做出判断需要的是合乎逻辑的法律推理。而现实生活中,一个案件中涉及的可能是若干个法律关系。当事人也不是案例中的某一个符号,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情绪、有思想的人。一个案件所涉及的不单单是法律,而且涉及政治、文化、宗教、社会,等等。对一个案件做出裁判,不但需要考虑法律的规定,更多的还要考虑裁判结果的社会影响等因素。在案件做出裁判结果之前,法官需要与当事人进行大量的交流、沟通,了解当事人的想法、估量裁判结果可能引发的后果及相应的对策,而这些都需要一个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学生在校的学习有很大的区别。

(二)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欠缺。
  
学习不单单是学校内的书本知识的掌握,而且是一个毕生的事业。作为个人,只有掌握了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才能不断的提高学习效果,才能在工作中不断的提高、不断的进步。学习效果与学习动机有很大的关系,而这受到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如原有的学习基础、老师的指导、学习方法、学习习惯、智力水平、个人特点、健康状况等。实习期间,我们应注重主动获取知识、分析归纳、创造性思维和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要达到这些要求,必须改进原有的学习方法,自决、主动地学习。

(三)适应能力欠缺。

学生从学校到法院,面对着比学校复杂得多的工作环境、人际关系、学习压力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需要具有较好的面对实际工作的适应能力。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四、实习收获与体会

通过实习,我在实践和理论上都有很大收获。活生生的资料远比课本更能启发人,教育人。血淋淋的事实也更让我深思。

第一,最明显的收获就是对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掌握。法院的确是法学院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的的场所,尤其是在对程序法的掌握方面。因为在法院实践我们可以很直观地学习和体会诉讼程序完整而详细的过程,我们所学的诉讼知识是零碎的、是不系统的,通过实践,将我在学校学习的关于诉讼法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去进一步对应和细化。这更有利于我加深对诉讼程序方面问题的理解,这无论对于我以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还是理论研究工作来说都是一种宝贵的经历和积累。同时在法院进行的各项日常工作也是遵循程序的重要体现,分工负责,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第二,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是学习法律必不可少的途径。法律所要解决的都是些纷繁复杂的问题。这对法官有着很高的要求,因此法官要有一颗清醒的头脑,理清各种法律关系。《法律帝国》中说法官是法律的喉舌,的确,作为会说话的法律的法官,他们以自己的专业知识、睿智、勤奋来诠释着法律,维护着法律的威严、公平与正义。刚开始实践时,我阅读了几份判决书,里面复杂的关系一会就把我弄晕了,而我们的法官却能游刃有余,这种断案的技巧是在不断的实践中日积月累形成的,但重要的还是要有耐心,善于去分析、去倾听、去兼听,这样才能保证对案件做出最准确的认识。

第三,我在人际沟通能力也增强了。以前主要是在学校里生活,接触的人有限,生活也相对比较简单。通过实践生活,通过和不同的人的接触和沟通,我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和技巧,在待人接物及与他人沟通交流方面的能力也有所增强。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次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其实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一门艺术。在社会中你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要期望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和善,也不要试图去改变任何人,重要的是你如何去面对。用微笑打开尴尬的局面,用理智消弭紧张的局面,凡事能退则退,用宽容营造和谐的氛围,才会更有利于自己的发展。

第四,在实践中我发现法律的宣传和普及依然非常重要。虽然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有些案件事实清楚,一方应当履行某种义务却不去履行,比如欠款合同纠纷,按照合同的要求,一方必须负给付义务而不履行,这种行为的出现凸显了一些人法制意识的淡薄。但另一方面,不计任何成本的诉讼也并非是理智的。德国学者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中写到农民在自己的利益受损时,往往不惜成本去打官司,很有争口气的感觉,然而,在现代社会,作为一个社会人,或者说更是一个经济人,其每一个行为都是有目的的,都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因而,不考虑任何后果、不计任何成本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精神享受固然重要,但伴随物质匮乏的精神满足又能持续多长时间呢。

第五,通过实践,我对法官这个职业也有了更深和新的认识。法官是一个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但工作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因为法官一直以来都是以一个强势的社会角色出现,成为民众关注和评价的焦点,尤其是身处审判前沿的广大基层法官,社会、民众包括自身所处的团体都对他们有很高的要求与期望。另一方面原因是审判作风问题,基层法院由于案件多,心理压力大,法官在工作中难免简单粗糙,引起当事人的不满。职业给法官带来了普通人体会不到的精神与心理压力。有些法官认为,鉴于法官这一职业的特殊性,除非徇私枉法,法官应当享有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进行裁判而不受追究的权力,否则,便可能使法官顾虑重重,影响独立裁判。我认为充分保障法官独立办案固然重要,但是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对法院和法官仍需要进行监督。但如何进行监督,如何建设一支精英化的法官队伍,则是司法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

五、实习总结

美丽的内蒙古草原令人神往,可惜韶光易逝,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实习的生活就不得不结束了。这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带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了法律信仰和职业追求。

在这次实习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没有系统的知识构成,任何人干好一件事都是空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法院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总的来说,我在这一段时间里一直积极进取、努力钻研、按时上下班,不断地在各个方面调整自己、完善自己,注意培养自己的兴趣以及团队合作和人际交往的能力,把所有的热情和时间都献给了这次让我执迷的法律职业。当然,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但我相信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

两个月的实习期,一晃眼就过去了,最深刻的体会就是现实跟书本的巨大差异,一件简单的看似事情,真正做起来,需要的却是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原来的我们,几乎都视书本上的内容为真理,很多东西都未曾付诸实践过,只有真正去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才会亲身体验到实际的难度有多大,也才会从中意识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实习是我步入社会前的第一课,教会我怎么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各种事情。虽然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个侧面,学习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这些对于我是非常重要的。这次实习告诉我,在社会这个大学堂里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抱着谦虚谨慎的态度,无论大小认真踏实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通过这次实习,也使我从另一个视角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同时也在实践中积累了各方面的工作经验,为不久之后正式步入社会的自己,做好一个万全的充足准备。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如果这是我的路,我将一如既往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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